[摘要] 宏宇·瞰都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。
沧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
关于印发宏宇.瞰都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
沧管审字〔2018〕10号
河北宏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:
你单位报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宏宇.瞰都项目,包括:1#、2#楼。项目位于吉林大道以西,沧州市消防指挥中心以南,总建筑面积47005.28m2。
经规划局、消防支队、人防办、地震局、住建局、国安局、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后,各部门意见如下:
规划局:该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初审合格。
消防支队:经初步技术审查,该项目总平面布局消防设计符合要求,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,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;确需修改的,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一条和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119号令)第十五条的规定,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,报市消防支队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。
人防办:经审查,该项目报送的相关资料符合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予以通过。
地震局: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。
住建局:该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,已由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,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,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。
国安局:该项目选址,位于沧州市国家安全局北侧约87米,系安全控制区域内,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隐患。根据《河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》(河北省政府令﹝2007﹞第10号)第六条相关规定,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方案,不予认可。
行政审批局:
一、该项目选址地表无各级文物保护单位,同意选址。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,如发现地下有文化遗存,请时间与沧州市文物局联系,待文物保护工作完成后再行施工。
二、该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符合《河北省绿化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、第二十七条之规定,决定予以通过。
根据联合审批部门出具的意见,该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。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